臺灣已在114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隨人口結構因高齡化、少子化產生改變,各事業單位陸續面臨年輕新血招募困難、人才養成與補充不易、內部經驗傳承容易斷層等挑戰。善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並營造全齡友善職場,不僅是因應缺工問題的解決方案,更能為永續經營注入全齡、全新生命力!
臺北市已於111年成為六都中第一個進入超高齡人口結構的直轄市,為鼓勵事業單位重視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的就業權益與職場貢獻,營造全齡友善職場環境,自112年起推動「中高齡者暨高齡者友善企業認證」,鼓勵公、私立機關(構)進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肯定從事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與建構友善職場環境,展現吸引人才、育才、留才、專業與經驗傳承等價值,並進而形塑臺北市成為全齡友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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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對象
- 依法登記於臺北市轄內之事業單位,以及依法登記於臺北市外、於臺北市轄內設有分支機構之事業單位。不包括政黨及政治團體,聘僱人數至少有5%為中高齡者或高齡者。(本項所稱中高齡者指年齡滿45歲以上至64歲之人;高齡者指年齡逾65歲以上之人。以114年12月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人數為準,以下同。)
- 認證對象以申請單位為限。如以臺北分公司申請,則以臺北分公司的員工做為評核母體,認證效力僅及於臺北分公司,不擴及總公司或其他分支機構。
- 承上,同一集團(含總公司與分公司)以至多4家公司提出申請為限。
- 申請單位自114年1月1日至評核結果公告日期間,不得有發生重大勞資爭議或違反勞動法令且情節重大遭主管機關裁罰之情事。判斷基準請參閱申請須知。
認證指標

認證獎勵
- 特選認證:獎座1座、獎牌1式、獎勵金新台幣2.5萬元、認證效期兩年。
- 優選認證:獎座1座、獎牌1式、獎勵金新台幣1.5萬元、認證效期一年。
- 認證效期:
- 效期一年:115年11月1日起至116年10月31日。
- 效期兩年:115年11月1日起至117年10月31日。認證有效期間仍可於116年提出申請,若再獲特選認證,可提前延長認證效期至118年(有效期間以116年認證辦法為準)。
- 認證效期間取消資格相關說明請參閱申請須知。
申請方式
- 請下載申請須知等文件,依據認證檢核表(附件1)勾選各項文件是否檢附,並進行事業單位自評分。
- 填寫認證申請表(附件2)、製作執行成果說明書(附件3)。將附件1、2、3依序合併為同一檔案並轉為PDF檔,總頁數以50頁為限。
- 於受理申請期限前(115年7月15日23:59:59前,以系統紀錄送出時間為憑)透過認證網站【線上申請】上傳申請資料。

